要心中有黨,做擁黨護黨的“忠心人”。1954年憲法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我國根本政治制度,60多年來的社會實踐證明,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,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;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發(fā)展新時期的人大工作,必須毫不動搖聽黨話跟黨走。開展人大工作,要有強烈的核心意識和堅定的黨性原則,把對黨忠誠作為工作的“指南針”,加強黨性修養(yǎng),堅定理想信念,增強“三個自信”。在思想上、組織上、行動上始終做黨的“忠心人”,忠于黨、忠于國家、忠于人民,擁護黨的領導,維護黨的權威,遵守黨的紀律,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和人民自覺行動。充分認識堅持黨的領導和推進依法治國是一致的,堅持黨的領導必須推進依法治國,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。工作中堅決執(zhí)行黨的意圖,講規(guī)矩守法紀,做到推進改革于法有據(jù)、服務發(fā)展監(jiān)督有方、維護穩(wěn)定規(guī)范有序。
要心中有民,做服務群眾的“貼心人”。人民是國家的主人,也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;人大的根基在人民、血脈在人民、力量在人民。踐行法治要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,把為民保民作為推進法治的“導航儀”,堅持法治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、保護人民、造福人民。經(jīng)常深入群眾中去察民情、聽民意、解民憂、順民心,做服務群眾的“貼心人”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改進作風,熱心服務群眾扎實履職,做到民有所呼即有所應、民有所急即有所為,只求利民惠民,絕不擾民誤民。政聲人去后,民意巷談中。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,人民必定把他拉下馬;夙夜在公依法辦事的,群眾自有口碑;俯首甘為孺子牛的,百姓永遠記住他。深入持續(xù)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堅持“民所好好之、民所惡惡之”,全面加強人大代表聯(lián)系群眾服務工作站建設,與群眾同呼吸共命運,打通服務群眾“最后一公里”不留余地,多做幫民困、促民富的實事好事。
要心中有責,做責權合一的“擔當人”。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已成為當前工作新常態(tài)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行權履職,首要責任就是依法保障人民當家做主,人民當家做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(zhì)和核心。全面推進法治,保障人民當家做主,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國家權力,始終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做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(tǒng)一,堅持立法公平、執(zhí)法公正、監(jiān)督公開,堅持權為民所賦、情為民所系、利為民所謀,不斷擴大公民有序參與政治。深刻認識推進法治要有擔當而且要敢于擔當,能夠擔當展現(xiàn)業(yè)務本領,勇敢擔當昭示政治品質(zhì),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(yè),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。深刻吸取衡陽破壞選舉案的教訓,不忘責、不推責、不失責。把有責、負責、盡責作為強基固本的“健身器”,鐵肩擔責任、鐵心行職權、鐵腕抓問責;努力做責權合一的“擔當人”,恪盡職責敢作敢為,依法履職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,擔當使命不負重托。
要心中有戒,做遵紀守法的“明白人”。黨紀國法是黨員干部立身處世的戒律,廉潔自律是人民公仆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底線。守持戒律和底線,把心存敬畏作為防微杜漸的“辟邪劍”,常思敬畏人民、敬畏法律、敬畏權力。眾所周知,人民的力量是無窮的,“水可載舟亦可覆舟”,民心向背決定國運興衰;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從來沒有特殊公民,“違法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;權力是人民賦予的,是 “雙刃劍”,濫用私用權力不受監(jiān)督制約,終會殃人禍己玩火自焚。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雷霆手段反腐肅貪“打虎拍蠅”,無論科級國級,無論曾經(jīng)現(xiàn)在,罔顧法治違法亂紀的,法律必將嚴懲;踐踏法律墮入犯罪深淵的,人民必定唾棄。自覺引以為戒,警鐘長鳴,做遵紀守法的“明白人”,做到“言不中法者不聽也,行不中法者不高也,事不中法者不為也;”踐行法治,勤政廉政,慎權慎微,接受監(jiān)督,心底無私天地寬。
憲法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,“奉法者強,則國強;奉法者弱,則國弱。”立足人大工作崗位,做“四有”法治踐行者,堅信常為者常成,常行者常至,憧憬法治中國的文明和諧,用實際行動迎接法治時代的到來。(責任編輯:劉舒尹)
作者:李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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