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2013年5月25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
省人大常委會委員
省人大常委會委員
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
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朱新民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書長、各位委員:2013年5月20日,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、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《關于2013年我省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(草案)的報告》,并對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(草案)進行了初步審查。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:
2013年,財政部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債券154億元。省人民政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,省級安排78億元,轉貸市縣76億元。按照規(guī)定,地方政府債券全額納入預算管理,市縣政府使用債券收入的由省級財政轉貸,納入市縣政府預算。因增加債券收入省級預算收支發(fā)生變化,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會會議提出了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:2013年省級預算總收入調整為2299.3億元,與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省級預算相比增加154億元,省級預算總支出調整為2299.3億元,與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省級預算增加154億元,其中省級財政支出增加78億元,轉貸市縣地方政府債券支出增加76億元。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,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(草案)符合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,是可行的。建議批準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。
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: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嚴格預算管理,按照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執(zhí)行,申請轉貸債券的市縣政府應當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,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。債券資金安排要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,優(yōu)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。嚴格控制安排市場競爭領域的投資項目,不得用于樓堂館所建設和經常性支出。要加強對債券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(jiān)督,確保債券資金發(fā)揮效益。市縣政府要建立債務償還機制,落實償還責任,切實防范政府債務風險。
以上報告,請予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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